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部门决算公开稿(2020年)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

部门决算公开稿

(2020年)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简称总社)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社及其集体工业经济联合组织组成的集体所有制经济联合组织。成立六十多年来,总社及其所属各级联社在发展我国手工业、轻工集体经济、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维护社会安定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要职能是指导手工业合作、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手工业合作调查研究与政策建议、成员单位合法权益维护、联社工作协调及相关业务培训以及国际交流与咨询服务。

二、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三、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年收入合计1318.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3.12万元,事业收入108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0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629.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47.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02万元。结余分配674.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是36.78万元。

2. 收入决算表:本年收入合计1318.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3.12万元,事业收入1085万元。

3. 支出决算表:本年支出合计629.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47.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02万元。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年财政拨款233.12万元,上年结转23.01万元,收入合计256.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7.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02万元,支出合计219.35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78万元。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9.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9万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137.25万元,住房改革支出42.02万元。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人员经费支出203.15万元,公用经费合计16.20万元。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取得的收入,科研单位技术开发转让取得的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出版单位刊物出版取得的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投资收益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如: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物业费、水电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如: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类项目、水旱灾害防御类项目等。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如:用于经营活动的材料、人工等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本年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转入各类基金的金额。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三)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 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方面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 购置税、牌照费等)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

2021年8月2日




附件

【字体: 】【收藏】 【打印】【关闭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  资产财务管理网
  • 地 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
  • [网站备案] 京ICP备15021506号-1; 京公网安备11940899108
  • 邮 编:100833
  • 传 真:010-68396430/6465
  • 电 话:010-68396430/6334
  • E-mail:zqlzcb@126.com
  • zszcb2008@126.com